·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会员中心 ·取回密码 精彩推荐,不容错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军事院校信息网 >> 报考指南 >> 信息正文 今天是:

08年长沙医学院本科预科招生

2007年军校地方生/委培生招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炮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炮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炮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蚌埠坦克学院
解放军南京海军指挥学院
解放军徐州工程兵指挥学院
解放军北京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解放军烟台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解放军西安空军工程大学
解放军郑州防空兵指挥学院
解放军南京理工大学
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解放军装备指挥技术学院
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解放军空军雷达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
解放军白求恩军医学院
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
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解放军徐州空军学院
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解放军镇江舰艇学院
解放军西安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解放军北京陆军航空兵学院
解放军西安陆军学院
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
解放军合肥电子工程学院
军事院校及武警部队院校进行面试的措施有哪些?

军事院校及武警部队院校进行面试的措施有哪些?
军事院校及武警部队院校进行面试的措施有哪些?
友情链接
军事院校及武警部队院校进行面试的措施有哪些?

军事院校及武警部队院校进行面试的措施有哪些?

1)报考解放军院校或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在体检同时进行面试。面试标准主要参照体检标准进行目测。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 按公安院校的面试标准进行面试。 

   不接受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 其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信息:

  • 下一篇信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